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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测定步骤
4.1 取样
4.1.1 取样方法和数量
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盒、箱等)为基数,散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质量(kg)或件数为基数,从整批货物的不同位置按下列整批货物件数的基数进行随机取样:
——整批货物5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2件;
——整批货物51件-100件,抽样基数为4件;
——整批货物101件-200件,抽样基数为5件;
——整批货物201件以上,以6件为最低限度,每增加50件加抽1件。
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质量时,适当加大抽样量。
4.1.2 缩减样品和试验样品
样品量过大时,将样品混合,均匀平铺成方形,随机取样缩减。试验样品从缩减样品中获得,按照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四倍取样,其中一份作检样,两份作复检样,一份作存样。
4.2 测定
称取样品500g-1000g,精确至0.001g,先用分样筛筛分出肉眼不容易发现的细小杂质;再用镊子拣出样品中大块杂质(包括非试验样品种的杂菌),并分离粘附在食用菌上的杂质。仔细收集上述所有杂质,放入表面皿中,称量,精确至0.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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