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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野生菌中毒!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出警示


    【发布日期】:2022-07-13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核心提示】:近期野生菌大量上市,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近期野生菌大量上市,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云南省政府食安办《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规定: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

    《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谨慎采食及购买野生菌

    野生菌种类繁多,选择食用要慎之又慎。不建议普通消费者凭经验简单判断,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菌。建议到正规市场购买野生菌。凡是没吃过或者不认识、不熟悉,特别是形态特殊的野生菌,不要轻易购买食用。喜欢食用野生菌的消费者要加强学习野生菌的相关知识,提升个人对食用菌、毒蘑菇的辨识能力。

    科学加工可食用野生菌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要科学加工炒制,彻底炒熟炒透才能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及同时食用几种菌子;不要食用野生菌同时饮酒;不要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

    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就诊

    吃完野生菌后如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看东西不清楚或出现幻视、幻听等感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治疗。

     
    关键词: 野生菌 中毒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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