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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元县大事记(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①


    【发布日期】:2013-09-23  【来源】:庆元政府网
      1981年
         1月25日  全县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管理委员会。
         1月  省总工会批准建造庆元县工人俱乐部活动楼。1984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
         1月  江根公社活捉小豹一只,送往杭州动物园饲养。
         2月17日  县委批转宣传部《关于宣传工作意见的报告》,指出要学好中央指示,宣传四项基本原则,抓好《准则》、《党章》学习和文化战线工作,开展统战工作,加强队伍思想组织建设。
         2月  农村工作办公室改称县农业委员会。1984年1月撤销。
         3月12日  建立庆元县农业区划委员会,戴松年兼主任。
         3月  省委任命刘玉峻为中共庆元县委副书记。
         4月1日  城关镇等遭受10级龙卷风袭击,损失惨重。 
         4月13日  省政府批准安南公社分设小安、南坑两个人民公社管委会,西溪公社更名为龙溪公社。
         4月下旬  成立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刘玉峻任组长。
         4月  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后,县委下发〔1981〕51号文件,全县开始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5月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而新村、曹岭、桐山、城镇等率先自发搞起包产包干到户。至10月止,全县99.5%的生产队建立责任制。其中“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留下的都是自己的”大包干形式深受农民欢迎。
         4月  建立庆元县司法局。1983年8月建立司法局党组。
        6月6—8日  全县民兵工作会议召开,传达中央〔1981〕11号文件和地区民兵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基干民兵由5500人调整为3500人,提高民兵素质。
         6月17日  丽水地委、纪委通报表扬庆元县委副书记贾秉清艰苦奋斗、扎根山区30年和刘玉峻廉洁奉公、勤奋工作的典型事迹。
         6月28日—7月5日  县委组织了读书学习会,学习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陈云文稿》。
         6月30日  县委召开建党60周年纪念大会,各区、社举行了纪念晚会;同时在县文化馆举行了党史照片展览。
         6月  县公证处成立。
         7月1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60周年,县文化馆举办了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展览。
         7月11—14日  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7人,列席63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革委会、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过了五项决议,选举产生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0人,贾秉清当选为县人大主任,梅显恒、叶纪律、蔡志祥、韩德永当选为副主任;戴松年当选为县长,刘玉峻、钟承森、练华芳、刘先标当选为副县长;刘延龄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潘玉听当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代表大会始设常务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
         7月20日  县委发出《关于积极完善生产责任制,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区、公社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和完善联产计酬责任制。
         8月9日  县委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江根公社借荷江公路开通之机,利用公款请客的错误做法。
    8月15日  县委成立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吴兴荣任组长,下设办公室。1982年5月和1984年3月,进行两次调整。1984年11月撤销领导小组,保留党史办公室。1986年5月更名为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91年8月改名为县委党史研究室。1997年9月,县委党史研究室与县志办公室合并,称中共庆元县委史志办公室。
         8月18日  县委、县政府联合致信粟裕将军,恳请为庆元烈士陵园纪念碑题词,因病未果。
         8月19日—28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有304人参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8月  县委抽调机关干部140人和区、社干部600余人组成宣讲《决议》、落实责任制工作队,进驻全县32个社、镇开展工作。
         8月  荷地、竹口、菊隆三区出现破坏山林歪风,约13万株林木被盗伐。
         9月15日  县委举办了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干部轮训班。同时学习胡耀邦《讲话》和《陈云文稿选编》。至12月20日共举办4期,培训680人。
         9月25日  县委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9月14日  省委书记铁瑛来庆视察。
         9月  县自来水厂建成。
         秋  根据国务院《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县政府在岭头、竹口公社进行了林业“三定”(定所有权、定责任山、定自留山)试点,至1982年10月完成。共发林权证5791张,落实林权面积236.60万亩,划自留山9.8万亩,调解山林权属纠纷1796起,处理破坏森林案件152件。使“土改时山不清,合作化时林不清、四固定时界不清”难题得到基本解决。
         10月16日  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中国众和党”反革命集团案件,逮捕了四名骨干分子。
         11月10日  召开全县菇民代表座谈会。会后派出30名干部分赴闽、赣及有关地、县加强对菇民的生产领导。
         10月25日-11月2日  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部署全县山林定权发证工作,次年元月完成全部发证工作。
         11月  县委政法委员会建立。
         11月  县委针对农业生产责任制变动中的混乱现象,转发县农委《关于加强领导,搞好秋收分配的意见》,促进了责任制的稳定变革。
         11月  县委对山林定权发证作出部署后,贾秉清等领导先后到15个公社调查研究,提出12条具体意见,指导山林定权发证工作。
         11月  全县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评出“五好家庭”31户,“三八红旗手”105人。
         12月3日  省林业厅厅长刘则山、林场处处长吴红等到庆元林场检查指导工作。
         12月27—29日  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贯彻中央〔1981〕22、23号文件和省委〔1981〕51号文件精神,实行全党动手、综合治理,整顿社会治安,争取社会治安情况好转。
         12月28日  在闽浙赣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委员会的帮助下,庆元官塘公社白柘洋大队和福建寿宁坑底公社温当洋大队争执达13年之久的山林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12月  中国工商银行庆元县支行与县人民银行合署。
         12月  县长戴松年调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刘玉峻为庆元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1981年  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经过曲折历程后,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得到落实。当年全县粮食比上年增长9.5%。
         1981年  县政府发布《关于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管理》通告,自此,城镇建房用地纳入规划管理。
         1981年  对全县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发证工作,推行有证经营。
         1981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505万元,工业总产值2886万元,农业总产值379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30元,比上年增加20%。
     
      1982年
         1月6日  县委向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切实抓好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
         1月  省广播电视大学庆元县工作站成立。次日开设教学班,设文、理两科。
         1月  庆元巾子峰电视差转台建成,可覆盖全县30%的收视面积。
         2月15日  县委转发对台工作组《一九八二年对台工作意见》。
         2月23日  中央办公厅公布《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三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县委发文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次年2月,荷地区校吴新富老师获省、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
         2月25日  地委书记梁如志等一行四人来庆检查指导工作。
         2月下旬  县公安局破获新村区以刘×为首的“智勇军”犯罪团伙。
         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发布后,庆元举办了文化补习班和技术补课班。
         3月12日  副省长王家扬来庆视察教育工作。
         3月  庆元县营林公司成立,这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成立的全国首家营林企业,实行国家与集体(户)联合营林。
         3月  为贯彻省委〔1982〕2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发出《切实搞好民办教师队伍整顿的通知》。
         春  根据中共中央1月11日《紧急通知》和〔1982〕17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庆元共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72件,追回赃款赃物88176元。
         4月11日  县委发布《关于巩固“全民文明礼貌月”成果和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决定》。
      4月中旬  建立县城治安联防队。
         4月  省委任命钟承森为中共庆元县委副书记。
         5月1日  庆元举办首届“松源音乐舞蹈晚会”,并决定今后每4年举行一次。
         5月3日  县政府召开全县第一次土地管理与村镇规划会议,针对建国32年来人口增加71400人,而耕地减少2万余亩,人均由2.7亩降为0.96亩的现状,强调保护和爱惜耕地的重要性,提出依法从严管理土地工作。
         5月5日  成立万里林区公所,原“万里林工商联合企业”撤销。
         5月27日  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庆元县支公司。
         5月  庆元邮电局职工吴小和被国家邮电部评为“全国优秀投递员”。1985年5月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6月1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转的《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纪要》,庆元开始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
         6月12日—22日  庆元连降暴雨,多处发生洪涝灾害。县委、县政府紧急动员,组织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
         6月18日  县职工教育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6月  县委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一、十五日由常委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
        7月1日  全国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庆元人口普查结束后,全县人口为168998人。全县有32个社(镇),277个大队,1704个生产队,4个居委会,73个居民小组,35060户。其中畲族927人,蒙古族4人,黎族2人,满族1人。
         7月25日  庆元首届中学生科技夏令营开营,营地设万里林。
         7月  县人民政府针对举水公社月山村村民370余户无设计规划已围好的宅基地达124亩一事,批复同意举水公社党委、管委会调整意见,为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意进行全面统一规划拆建工程。至1985年8月,全部拆除旧房、改建新房工程竣工。全村300余户仅用47亩土地,节约70余亩,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8月13日  根据省委指示,县委决定恢复健全全县党的宣传网络。
         8月  车根至斋郎公路动工。1989年6月竣工通车。
         8月14—17日  连续收缴了降落荷地、新村、菊隆等地台湾空飘汽球9只,传单18种50余公斤,心战物资36件。
         8月21日  县委派出19个工作队570余人进驻高山地区社、队,协助落实林业“三定”工作。
         8月24日  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法律顾问处。
         8月  县委召开全委会,贯彻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研究进一步完善农业、林业生产责任制。当年,全县生产队调整为1764个,其中包产到户65个,包干到户1617个,“双包”占总队数的95.35%。
         9月13日  县物资整顿工作队到菊水公社进行财务清理试点。至次年11月16日止,全县共清理整顿了2058个单位的财务物资。
         9月14日  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9月  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物普查。
         9月  县公安局陈余数被省政府授予“省公安战线先进工作者”。
         10月  划黄皮、车根、桥陌、桐梓四村建立黄皮管理区,隶属万里林区。84年5月改为车根乡。
         10月7日  吴鸣翔当选为省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10月31日  县委、县府发出《关于限期强行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立即下基层宣传《森林法》及有关林业政策、规定。
         11月3日  召开县第六次工人代表大会,周家森当选为总工会主任。
         11月6日  共青团庆元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九届一次全会选出常委7人,何如财当选为书记,吕兴仁、张丽君当选为副书记。
         11月22日  县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的具体执行意见》,决定对全县1979年后占田造屋情况进行登记。
         11月30日  岭头公社析置南峰公社。
         11月  县人大颁发《农村土地管理实施试行细则》,贯彻国务院有关条例,加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工作。
         11月  县委批准公安局向全县干部职工印发《治安保卫守则》。
         11月  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采取书记包片、常委包区,派宣传队下去抓的方法进行。至12月4日,全县有1558人结扎。
         11月  庆元曹岭餐馆被国家商业部授予“全国商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1月  庆元中学彭德南老师荣获“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称号。
         12月13日  省政府批准设立左溪区,辖荷地区划出的5乡(江根、左溪、官塘、青竹、竹坪)。
         12月19—20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学习传达赵紫阳《在各省、市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区加强国策教育。
         12月20日  县委批转政法委《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全县已有治保组织365个,治保人员1809人。
         12月27日  县委决定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刘玉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
         12月28日  县委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会议,贯彻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
         12月  荷地析置杨桥乡,黄田析置三坑乡,竹口析置黄新乡,后广析置车根乡,隆宫析置黄坑乡。
         12月  庆元气象局牟春瑾被国家气象局授予“质量优秀测报员”。
         1982年  县林科所吴鸣翔被省政府授予“省先进科技工作者”。
         1982年  庆元林场徐培金被省委授予“省优秀共产党员”。
         1982年  成立县文化管理办公室。
         1982年  进行全县第二次土壤普查。
         1982年  举水乡调解员吴守权被省政府授予“省调解先进工作者”。
        1982年  隆宫乡隆宫村何青被省政府授予“省农业劳动模范”。
      1982年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6427万元,工业总产值2944万元,农业总产值4224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70元,比上年增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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