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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加强野生菌种类、烹调等食用安全规范


    【发布日期】:2012-06-14  【来源】:昆明日报
      随着雨季的到来,云南野生菌逐渐上市,野生菌中毒这一云南特色的食源性疾病也进入多发期。近日,云南省市多部门发出警示,提醒市民菌子虽美味,食用需当心。《云南野生食用菌》地方标准也通过立项检查,将在野生菌种类、烹调等食用安全方面加以规范。
      云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约有食用菌种类250种,占到了全世界食用菌一半以上、中国食用菌的三分之二,有“食用菌王国”之称。而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季节,云南各类野生菌集中上市,全省进入毒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该负责人提醒,不要随意购买和采摘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尽量不要凉拌生食;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野生菌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日前,昆明市疾控中心也发布警示,市民应该谨慎选择食用野生菌。食堂聚餐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餐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把握可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
      虽然每年卫生部门都会对此发出预警,但现实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家住梁源小区的市民王先生一家,日前因食用刚刚上市的“见手青”,导致全家人上吐下泻住进医院。医生仔细询问后判断,可能是由于食用菌烹饪不当引发的轻微食物中毒。食用野生菌中毒,这并不少见。2003年,全省因误采食野生毒菌引起70多起中毒事件,591人中毒,31人死亡;2010年8月底的数据显示,已有101人食用野生菌中毒,40人死亡;去年一月至7月,全省4起野生菌中毒事件,共25人中毒,其中6人死亡。数据显示,误食有毒食用菌致死人数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50%以上,其死亡率居各类食物中毒事件之首。
      为加大防控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针对云南野生菌食品安全,云南省卫生监督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云南野生食用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立项审查,将对牛肝菌、松露等野生食用菌的种类和市场进行规范。
      昆明市疾控专家提醒市民,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最好不要向私人诊所求救,以免贻误抢救时机。
     
    关键词: 云南 野生菌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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