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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学校食堂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发布日期】:2013-07-22  【来源】:云南网
       随着夏季降雨的增多,各类野生菌生长进入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发生中毒的高发期。为防止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把“入口关”,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等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同时提醒消费者小心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
      今年上半年,该局共检查餐饮单位4562家次。在日常检查中,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并要求部分经营野生菌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野生菌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此外,打造提升关兴路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目前,街内31家餐厅做到统一亮照、亮证和亮明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人员身份,均上墙公示;统一“亮脸”经营,对该街道上所有持证的餐饮企业,均进行量化分级,方便消费者“以脸识店,以脸消费”。
      官渡区食药监局还制作了《云南野生菌的常识、辨别及食用注意事项》《野生菌火锅食用操作规程》《云南省常见食用野生菌》(图谱)及《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图谱),发放到关兴路经营菌类的餐饮单位,要求各单位在醒目位置粘贴,向前来就餐的客人进行野生菌知识宣传,也使慕名而来品尝野生菌的游客对我省的野生菌有所认识和了解。
      在雨季来临前,该局在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公告指出,不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的菌类。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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