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良工机械有限公司
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江中猴姑饼干被指不属保健品 养胃多属心理安慰


    【发布日期】:2015-01-07  【来源】:新京报
    【核心提示】:除了江中制药推出的猴姑饼干,市场上还有不少产品打出了“养胃”的旗号,如黑芝麻(13.45, 0.17, 1.28%)乳,以及一些养胃茶、天然本草植物饮料等。不属于保健食品,却声称能“养胃”,是这些食品的共同点。

    “去火”、“养胃”、“补脑”忽悠你没商量

    2014年12月22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二审稿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但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物质目录以及用量,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但实际生活中,坊间被热传的各种食品“功能”早已悄无声息地“深入人心”:去火、清肺、养胃、补脑、壮阳……在超市里,随处可见各种功能宣称的食品。但仔细查验后便可发现,这些夸大营养和功效的食品,并不是保健食品。

    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功效”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研究员张坚认为,食品就是提供基本的营养物质,不能说有什么功效。人体所需的营养素有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共五大类。其中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因为需要量多,在膳食中所占的比重大,称之为宏量营养素。各类包装食品,在营养成分表里,这几样也是必须注明的。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介绍,消费者可以通过包装上的标志辨别食品和保健食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标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

    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2015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预计将达到1万亿,并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生产集中度超过50%。这么巨大的市场,让无数食品企业为之眼热,并纷纷“打擦边球”参与。

    宋华琳说,《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一审稿中均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大量“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的出现,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也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分标准,进而具体规定食品广告要求。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