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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 冬虫夏草变"补王虫草精"数量还少一半

来源:燕赵都市网日期:2014-06-12 作者:记者:闫玮正文 740 字 · 阅读约 2 分钟1216 阅读微博QQ空间复制链接
◆ 内容导读动态 · 产业动态

药监部门:识别真假有高招 如何识别所购药品的真假?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是违法广告。更需要注意的是,食证字与药证字有本质区别。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家里信箱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 链接 违法药品广告有何特点? 第一点... 关键词:电视购物、补王虫草精、河北、廊坊


  药监部门:识别真假有高招
  如何识别所购药品的真假?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是违法广告。更需要注意的是,食证字与药证字有本质区别。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要经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xxxxxxxxx号)及广告批准号(x药广审(文)第xx号)。马路上散发的或塞到家里信箱的药品广告,绝大多数是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相信。
  链接
  违法药品广告有何特点?

  第一点,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的内容;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违反科学规律的,大部分属于违法广告。
  第二点,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绝对化语言和表示;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利用公众人物、名人、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杂志、报纸、互联网等)发布广告;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甚至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宣传。
  第三点,利用公共场所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药品宣传、推荐。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工作人员提醒,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 数据洞察系统基于本条内容的实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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