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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泌阳县:奖补“倒逼”农户,食用菌生产煤改电、煤改气……

来源:大河网日期:2020-05-06 正文 2489 字 · 阅读约 6 分钟279 阅读微博QQ空间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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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阳县,是我国食用菌生产大县之一。过去,这个县的农户在食用菌灭菌、烘干、加温等环节,使用燃煤的传统生产,生产的食用菌品质难以保证。在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改造,是大势所趋。      为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改造步伐,改变食用菌灭菌、烘干、加温等环节使用燃煤的传统生产模式,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该县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全面实行“双替代”改造奖补。      前不久,该县县政府出台了《泌阳县人... 关键词:泌阳县、食用菌

     泌阳县,是我国食用菌生产大县之一。过去,这个县的农户在食用菌灭菌、烘干、加温等环节,使用燃煤的传统生产,生产的食用菌品质难以保证。在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改造,是大势所趋。
     为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改造步伐,改变食用菌灭菌、烘干、加温等环节使用燃煤的传统生产模式,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该县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全面实行“双替代”改造奖补。
     前不久,该县县政府出台了《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用菌产业“双替代”改造奖补的实施意见》,决定采取“奖补到户”形式,对在县域内实施食用菌生产“双替代”改造的对象进行扶持:
     菌棒扶持。对于在县域内种植香菇,购买“双替代”改造后加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所生产的规格18cm*58cm及以上菌棒(灭好菌)的,每袋菌棒按0.1元标准补助给菇农。
     灭菌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2吨及以上电、气锅炉,容积达到63立方米及以上高压灭菌柜的,按设备售价70%的标准扶持补贴。
     加温催花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电加热(电除湿热风机)设备用于菇棚加温的,每台按设备售价的50%进行扶持补贴(原则上每4000袋给予1台60千瓦电除湿热风机补贴扶持)。
     烘干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电空气能烘干机用于鲜香菇烘干的,每台按设备售价的50%进进行扶持补贴(原则上每10万袋给予1台可供1吨鲜菇烘干的电空气能烘干机扶持补贴)。
     附:
     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食用菌产业“双替代”改造奖补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改造步伐,改变食用菌灭菌、烘干、加温等环节使用燃煤的传统生产模式,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全面实行“双替代”改造奖补。具体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在全县食用菌生产种植过程中涉及到使用燃煤的环节,全面推行“双替代”改造,改造率达到100%,实现全县菌棒生产工厂化、规模化,鲜菇烘烤、菇棚加温电气化,为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扶持对象
     2020年,在全县食用菌生产种植中,实施“双替代”改造的食用菌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体种植户。
     三、扶持标准
     采取“奖补到户”形式,对在县域内实施食用菌生产“双替代”改造的对象进行扶持。
     (一)菌棒扶持。对于在县域内种植香菇,购买“双替代”改造后加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所生产的规格18cm*58cm及以上菌棒(灭好菌)的,每袋菌棒按0.1元标准补助给菇农。
     (二)灭菌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2吨及以上电、气锅炉,容积达到63立方米及以上高压灭菌柜的,按设备售价70%的标准扶持补贴。
     (三)加温催花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电加热(电除湿热风机)设备用于菇棚加温的,每台按设备售价的50%进行扶持补贴(原则上每4000袋给予1台60千瓦电除湿热风机补贴扶持)。
     (四)烘干设备扶持。对于新购买电空气能烘干机用于鲜香菇烘干的,每台按设备售价的50%进进行扶持补贴(原则上每10万袋给予1台可供1吨鲜菇烘干的电空气能烘干机扶持补贴)。
     四、申报程序
     1.扶持对象提出申请,由村“两委”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不低于7天)。无异议后,由村“两委”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汇总上报县食用菌服务中心。县食用菌服务中心联合相关职能单位最终验收核实合格后,落实发放奖补资金(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和“双替代”改造的实施主体,具体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食用菌生产“双替代”宣传引导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将阶段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确定实施步骤和措施并抓好任务落实。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替代”改造申报、验收及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县食用菌服务中心
     县食用菌服务中心为项目的牵头单位,具体职责为:
     1.负责食用菌生产领域种植及“双替代”项目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2.加大宣传引导、典型推广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加快食用菌产业升级。
     3.负责食用菌灭菌环节、催花环节及烘干环节“双替代”改造技术指导。
     4.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5.负责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三)县生态环境分局
     1.对食用菌生产领域的燃煤锅炉及其他设备依法进行拆除,并对使用散煤进行生产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2.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对食用菌生产领域“双替代”改造进行支持。
     3.联合县食用菌服务中心做好对“双替代”改造后的验收工作。
     (四)县财政局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食用菌“双替代”改造项目。
     2.负责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扶持对象,做好补贴资金落实工作。
     3.联合县食用菌服务中心做好对“双替代”改造后的验收工作。
     (五)县燃气公司
     1、负责“双替代”改造项目中燃气设备供气管道铺设和供气工作。
     2、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食用菌生产“双替代”项目支持政策,按最优惠的价格供气。
     (六)县电业公司
     1、负责“双替代”改造项目中用电设备的电网配套工程和电力保证工作。
     2、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食用菌生产“双替代”改造项目的支持政策,按农业生产最优惠价格供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食用菌生产领域“双替代”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县食用菌生产领域“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要摸清本辖区食用菌产业升级底数,建立档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张贴条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食用菌产业升级的重要意义,支持、参与、监督食用菌产业升级改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食用菌生产领域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对不履职,工作严重滞后,或在食用菌生产领域杜绝使用燃煤进行“双替代”改造工作中采取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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