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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4万元虫草加工成粉“少”46克 女顾客怒讨说法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琛烨

      质监和消协:消费者缺乏过硬证据
      高女士和刘老板各执一词,工商调解失败之后,她能否通过其它形式维权成功呢?记者昨天采访了质监、消协等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很难。南京市质监局计量处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高女士的消费纠纷,本来可以参照《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解决,该条例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商品量、服务量短缺的,应当给用户、消费者补足缺量或者补偿损失。销售者在补足缺量或者补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但是在本案中,高女士在虫草磨成粉后没有当面称重,回家之后隔了一天才称重,这样就无法明确双方责任,维权很难。而南京市消协相关人士则表示,高档补品的投诉,一般以质量问题居多,这种缺斤少两的投诉少见,不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高档滋补品的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在称重、加工环节警惕,不要出现类似纠纷,而商家在加工这类高档商品时,也要提醒消费者损耗问题,不要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高女士要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又能否取得成功呢?对此,江苏熙典律所曹彧律师表示,高女士这个消费纠纷,如果通过法律维权也非常难。“法律讲求证据,如果高女士要告刘老板缺斤少两,第一步就应该抓准刘老板的计量秤,第一次在称386克时如果高女士对此表示异议并获得证据,那么这个缺斤少两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再有,高女士认为刘老板克扣了她的虫草粉,那么要拿出刘老板克扣她,或者通过虫草粉获利的证据,不然在法律上,高女士的说法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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