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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磐安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食用菌质量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09-05-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核心提示】:(本刊讯姬丹丹)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

    (本刊讯 姬丹丹)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此外,国务院还将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隐患可能环节都将成为政府监管重点。

    近日,记者从磐安县农业局了解到,为了确保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浙江省磐安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一是制订地方标准。起草制订了市、省级《无公害鲜香菇》、《无公害杏鲍菇》地方标准,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规范了全省食用菌生产。二是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生产。鼓励出口企业在全县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20多个,基地内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运行机制,按标准化要求生产,目前全县标准化生产率已达85%以上。三是加强原材料、菌种质量管理。与经营户签订食用菌原辅材料质量责任书,原材料供应前须经质量检验达标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菌种实行统一引进、生产、供应,菌种生产前须经出菇试验,供应前严格检查质量。四是强化产品检测。县内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不定期对全县香菇进行抽检,促进菇农加强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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