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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食药监督局预警:食堂禁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


    【发布日期】:2014-02-21  【来源】:云南网  【作者】:李婧
    【核心提示】:公告指出,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得使用发芽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提醒餐饮服务单位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未经许可严禁制售生冷菜,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
      公告指出,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得使用发芽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生冷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公告要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每餐食物必须按规定留样48小时,未经许可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同时,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上报制度,组织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提高公众预防能力,严防致病性食源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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