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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草”又亮“滋补类特殊产品”新身份 法律监管体系中无此说法


    【发布日期】:2014-12-1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李阳阳
    【核心提示】:不过,网上却是暗流涌动,甚至流出“青海春天”起诉王海的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图片显示内容: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民初字第254号,“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查……”。

    号称冬虫夏草领军品牌的“极草”产品,在被以“打假第一人”自居的王海送检后,爆出猛料:最关键成分虫草素含量为零。

    12月8日,“极草”杭州经销商承认,所谓的“极草”产品,不是保健品,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而记者调查发现,从“极草”生产之初,其身份就一直在变化。

    “极草含片”,你到底是什么?生产企业继续沉默,不过青海食药监局发了公告,给了极草一个新身份“滋补类特殊产品”。对这一说法,浙江本地的相关部门也感到不解和疑惑,因为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根本没有“滋补类特殊产品”一说。

    记者调查发现,青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应,是“极草”得以正常销售的唯一救命稻草,而这同时也制约了各地执法部门对“极草”的调查。“虽然我们对青海有关方面这个说明还有很多疑问,但也不好直接去质疑,或许另有隐情,所以还需要进一步沟通。”

    “极草”昨日(12月9日)新身份:滋补类特殊产品

    昨天早上,“极草”在网上又多了一个新身份——滋补类特殊产品。

    消息源来自网上一则《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说明公告》,落款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而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有这个公告。

    公告中,对“极草”的身份有了新的定义:基于青海春天研发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创新属性,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药品,也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产品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回应以网上公告为准。

    不过,对于“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浙江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到很为难,原因是没有执法依据。“不是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那叫什么?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根本没有‘滋补类特殊产品’一说。”

    昨天,“极草”杭州经销商已经到相关部门接受问询,也提供了相关书面证明文件,但对于“不是保健品,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的“极草”,唯一的护身符就是青海当地批准的“试点产品”和“滋补类特殊产品”。

    对此,“极草”杭州经销商也表示很无奈,因为这是目前总部给他们唯一的“合法”身份。“我们也希望‘极草’能够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毕竟作为经销商,我们也投入了这么多,也是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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