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云南发布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


    【发布日期】:2018-05-17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公告提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旅游景区供餐单位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来自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有效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旅游景区供餐单位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公告提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同时,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除此之外,云南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并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除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云南将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