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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醒: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朱晶晶 黄暄桐
    【核心提示】:近日雨水充沛,气温适宜,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盛期。随之而来的,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醒,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
           
    图源:杭州日报 王璟
           近日雨水充沛,气温适宜,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盛期。随之而来的,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醒,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蘑菇1000多种,毒蘑菇就有4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毒蘑菇生长广泛,与食用菇没有明显区别,仅凭肉眼难以鉴别,比较常见的有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等。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毒性非常强,而常规烹调方式不能破坏其有毒成分。更可怕的是,目前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解毒药,死亡率极高。
      此外,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省市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千万不要轻易购买食用。
      浙江省市监局提醒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验收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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