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云南省2011年松茸出口经营行业管理细则出炉


    【发布日期】:2011-07-05  【来源】:云南网
    农贸市场销售的松茸(资料图) 本报记者 周明佳 摄
    农贸市场销售的松茸(资料图) 本报记者 周明佳 摄

      二次违规将罚5万
      6月29日,记者从云南省2011年野生菌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松茸出口经营行业管理细则已出炉,取消了鲜松茸出口统一时间及结束时间;明确鲜松茸长度在5厘米以下的为童茸,严禁收购。细则中还将鲜松茸采摘、运输、自检到入库分检、再包装等各个环节提出有效实施细化措施。值得关注的是,为了避免国内收购价与日本市场销售价格倒挂,减少企业和经营者的亏损,7月20日左右将公布松茸收购最高限价和最低出口价。在此期间,超过限价即定义为“炒价”,二次违规后将处以罚金5万元。
      在整个松茸出口交易中,云南省国际商会松茸分会将全程进行监督。据了解,我省松茸交易将严格按照国外、国内客户“两个锁定”来执行。即一个日本客户只能与两家鲜松茸加工、供货出口企业有松茸贸易往来,报商会后,再次上报省商务厅备案,报批后的日商鲜松茸供货企业一年内不得变动。若违规操作,商会有权没收对该企业的保证金。出口企业之循序从云南省出口鲜松茸和制品,如违规将被取消鲜松茸经营资格。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我省鲜松茸安全出口,2011年所有松茸出口企业禁止收购东北松茸;严禁在全国各个出口港将东北松茸与云南松茸拼货出口。
      云南省牛肝菌协会会长车玥泉表示,由协会牵头草拟的《云南省野生食用牛肝菌制品地方标准》送审5稿已经提交至省技术监督局。“待标准出炉,这将是我省牛肝菌产业发展20多年来最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目前,野生食用美味牛肝菌已经成为云南省的大宗出口农产品,因其加工规格标准不统一,出口质量等级混乱,难于形成有竞争力的出口质量品牌。现有加工工艺差异大,故必须制定相关的加工规格质量标准,以规范我省同行业标准,使产业能够持续发展、有序竞争。”车玥泉说。(王淑娟)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