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下月实施


    【发布日期】:2006-10-25
    【核心提示】:笔者近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从农业生产区域划定、农业投入品使用、

    笔者近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从农业生产区域划定、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得入市销售的五种农产品、溯源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不单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产生重大影响,还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门槛,对广大农民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确立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表示,下一步,农业部门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成立与其相适应的监管与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质检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推动农民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收入。

      农系民生之本 法塑执政之基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1月1日起施行,将推动农产品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的国情和农情出发,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立法宗旨,构建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体系。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意义重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确立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里程碑,对于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促进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立足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维护公众健康与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着眼于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的同时,对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条件、农产品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了严格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规范农业生产,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不同的生产经营主体,确立了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同时,确立了引导与处罚相结合,重在引导的原则,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加强政府职能,明确行政责任,推进农业领域依法行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标志着农业部门从只负责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历史性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为推进农业领域依法行政,促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树立新时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形象提供了法律依据。

      2、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业绩突出

      近几年来,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农业部门一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默默付出、不懈努力,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农业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目前全省共立项制定省级农业标准317个,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98个,全省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17万公顷。通过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标准规范生产、以标准确保品质,从生产环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关。

      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加强。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我省农业部门每年会同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服务”等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定期组织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规范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检体系日益完善。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目前我省已构建起以15个农业部部级中心为龙头、21个地级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骨干、83个产地和27个批发市场检测站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

      农产品质量认证深入开展。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全省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16个、无公害农产品1184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275个、中国名牌农产品9个,有效地推动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3、开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局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既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宝贵契机,也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水平与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把握契机,应对考验,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推向新的高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所要承担的重要任务。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转变职能,勇挑重担,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努力提高自身行政能力与执法水平,重点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农业领域依法行政。要继续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不断完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明确职能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