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三九灵芝饼干违反《标识规定》 消费者索赔3870元


    【发布日期】:2014-09-30  【来源】:杭州网
        灵芝可用于保健食品 但违反了《标识规定》
      杭州网记者了解到,根据《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灵芝已经被卫生部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并上报国家卫生部审批。再根据《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三九灵芝饼干违反了《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经销商陆先生明确表示自己已查看过卫生部给河南厂家的批文,记者也注意到包装盒上有蓝色的“生产许可”标识。同时他承认食品没有做相应的标识,并表示,灵芝饼干已经返厂重新包装,以后包装盒上会有关于食品功效、食用量、不适宜人群等标识。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如果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以索赔十倍金额,如果没有违法,索赔金额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我们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商家做出赔偿要求。”
      目前,经销商陆先生愿意给消费者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的要求只能通过法律程序。
      购买保健食品需提前了解
      杭州网记者向广大消费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提前了解其功效和注意事项,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相应说明,如果没有要及时举报到消费者投诉中心,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