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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菇的烦恼谁来解


    【发布日期】:2009-02-04  【来源】:文汇报
    【核心提示】:节日的餐桌上少不了香菇。当亲朋好友围桌而坐,边品尝边谈论“一条腿”食品的保健价值,是否有人了解它的烦恼呢?有数据显示,

    节日的餐桌上少不了香菇。当亲朋好友围桌而坐,边品尝边谈论“一条腿”食品的保健价值,是否有人了解它的烦恼呢?

    有数据显示,目前食用菌产业已成为我国继粮、棉、油、菜、果之后的第六大种植业,我国已是世界食用菌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然而,“香菇家族”表面的繁荣底下深藏着一处“旧伤”,不时刺痛产业“神经”。

    无性繁殖最易“克隆”

    香菇的烦恼,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的“先天不足”。食用菌是可无性繁殖的微生物,无需父母双方结合,就能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换句话说,农民只要从育种单位购买一次菌种,就能无限量地私自“克隆”出成千上万的菌种及其后代。这样,不仅菌种质量每况愈下大打折扣,其“老祖宗”培育机构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与食用菌相比,其他农产品要幸运得多。比如,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常常采用杂交方式得到――只有当特定的父本与母本结合,育出的种子才具有某些优良性状。所以,育种人只要将亲本捏在自己手中,即可牢牢掌握制种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乏力扼制创新

    先天不足能否靠后天的法规保护加以弥补?目前,我国涉及种质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但要么未将食用菌菌种纳入保护范围,要么因为相关条款大而泛的表述而难以落实。于是,“地下”菌种厂在一些地方遍地开花,公开销售“盗版”菌种成了业内的“通行”做法。

    刚刚捧回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上海市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育种技术蜚声全国,曾帮助浙江多个贫困县成长为著名的香菇之乡。即便如此,每年该所销往全国各地的菌种仅5000支左右,每支不过20元。科研人员告诉记者:“有时,明明知道有人盗用了我们的菌种,却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非但合法权益难获保护,一不小心,育种单位还会因“连带责任”背上巨额债务。业内人士透露,一旦购回的菌种不出菇,农民利益受损,就会将“地下”菌厂和最初的育种人一同告上法庭,几年前就曾发生过5000万元的天价索赔案。在此类案件中,往往很难界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育种单位只得受冤枉赔钱,甚至弄得元气大伤,何来心思搞品种再创新?!

    2006年,农业部颁布出台《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对开办食用菌育种单位设定门槛,从注册资金、人员素质及实验设施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然而,由于各地监管不严,该《办法》将私自育种的“地下”菌厂排除出食用菌产业的意图只是“纸上谈兵”,混乱的行业秩序并未有明显改观。

    “高风险”行业寻找生路

    市农科院食用菌所副所长张劲松研究员将自己的职业划为“高风险行业”。由于上述被大肆侵权乃至“连带责任”的风险,他和同事们抱着近乎侥幸的心理小心翼翼地坚守着。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十年来,国内的食用菌育种确实在走下坡路。

    如何降低风险?食用菌所决定从技术入手。张劲松透露,目前,所里初步建成了香菇DNA指纹图谱库,详细记录全国190多个香菇菌种的“指纹”,找到了20余种菌种的特异性分子标记。当香菇遭遇“版权”纠纷,就能依据菌种的“指纹”,与图谱库进行比对,进而迅速查明“出身”。“然而,这只能为打击侵权行为提供某种证据。”张劲松清楚,眼前的努力依然无法根治香菇的烦恼。

    据了解,在美国、日本等食用菌种植发达国家,行业的健康发展靠的是产业链的合理分工和利益分享。通常,先由几十家大的菌种公司将菌种统一供应给基质培育公司,再由后者将菌种植入基质后,打包卖给菇农。如此,食用菌生产环节简单而清晰,加上大公司的违法成本较高,整个行业更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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