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菇网-食用菌产业门户网站
省级分站
分类网
  • 装袋机
  •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产业动态 » 正文

    宏臻胜诉:最高法终审改判黑牛肝菌专利侵权案 食用菌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再树标杆


    【发布日期】:2026-01-01
    【核心提示】:2025 年 12 月 31 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景洪宏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林香万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认定林香万里公司侵权并判赔 40 万元。此案是我国第二起食用菌菌种专利侵权典型案例,明确了食用菌专利侵权认定规则,彰显司法对微生物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行业创新发展。

    2025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景洪宏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臻公司”)与西双版纳林香万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林香万里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2023)最高法知民终 2003 号】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撤销一审原判,认定林香万里公司生产销售的黑牛肝菌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宏臻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40 万元。此案作为继上海丰科 “纯白色真姬菇” 案后的我国第二起食用菌菌种专利侵权维权典型案例,不仅彰显了司法对微生物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更让纪开萍团队历经多年研发的优质黑牛肝菌菌株成果得到法律守护,为行业创新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宏臻公司深耕食用菌领域多年,是集菌种研发、工厂化栽培、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科技企业,依托云南西双版纳独特的气候与生态资源,专注于优质食用菌品种的培育与产业化推广,在黑牛肝菌工厂化栽培技术研发方面积累了深厚实力,倾力打造的牛夫人品牌已享誉国内外。而涉案专利 “一株黑牛肝菌菌株 YL1701-2 及其 SSR 标记指纹图谱”(专利号:201910581524.7)的诞生,凝聚着以纪开萍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的心血。作为行业资深研发人员,纪开萍带领团队扎根实验室与种植基地,历经数年反复试验,通过有性杂交育种技术精心选育出 YL1701-2 黑牛肝菌新菌株。该菌株突破传统黑牛肝菌栽培周期长、产量不稳定、抗逆性弱等痛点,具备遗传稳定、活力强、后期出菇速度快且整齐、生长效率高的显著优势,成功实现工厂化规模化栽培。为保障研发成果,宏臻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将该菌株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保藏编号:CGMCC No. 17073),并于同年 6 月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021 年 8 月正式获得授权,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筑牢知识产权屏障。2021年,宏臻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疑似侵权的黑牛肝菌产品,经调查核实,确认林香万里公司通过农贸市场相关摊位大量销售该类产品。为守护研发投入与市场权益,宏臻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打响了这场黑牛肝菌菌种知识产权保卫战。该案件的核心争议聚焦于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林香万里公司是否实施了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一审期间,经双方同意,法院委托北京国创鼎诚知识产权应用技术研究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采用 ITS rDNA 序列一致性检验和 SSR 指纹图谱一致性检验方法,但因未使用行业常规的 M13 引物,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说明书描述的菌株不属于同一种菌株,一审法院据此驳回宏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宏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 “专利权保护范围认定错误、未准予重新鉴定、林香万里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茂系宏臻公司的前员工” 为由提起上诉。法院查明,林香万里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茂曾为宏臻公司员工,其母亲唐某某负责经营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农贸市场摊位,结合公证书记载的照片等证据,足以认定林香万里公司实施了制造、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针对专利保护范围这一核心争议,最高法明确了关键裁判规则:对于依法进行微生物保藏的发明专利,因微生物特性难以通过文字全面描述,专利权保护范围应依据权利要求记载的保藏菌株信息确定,而非专利说明书中的 SSR 标记指纹图谱。法院指出,一审鉴定未使用行业常规的 M13 引物,导致专利说明书记载的 SSR 指纹图谱与保藏菌株存在规律性数据偏移,该偏差属于合理检测误差范畴。结合二审期间宏臻公司提交的新鉴定意见及实验数据,被诉侵权产品与保藏菌株的 ITS rDNA 序列相似度达 100%,12 个 SSR 点位的等位基因数相同、条带长度高度重合,足以认定二者实质相同,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最终,最高法综合考虑涉案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侵权方经营规模及宏臻公司研发投入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及合理开支共计 40 万元,同时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情节严重,未支持宏臻公司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从上海丰科的 “纯白色真姬菇” 到宏臻公司的 “黑牛肝菌 YL1701-2”,两起典型案例的接连胜诉,构建起食用菌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屏障。食用菌菌种的培育往往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和人力成本,是研发人员智慧的结晶,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纪开萍团队的研发成果与宏臻公司的维权实践,生动诠释了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司法判决则为这份创新活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此案的终审判决,不仅为宏臻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明确了行业竞争的合法边界,还破解了食用菌专利侵权认定的司法难题。它向行业传递出清晰信号: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侵犯菌种专利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鼓励更多食用菌企业投身自主研发,以创新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形成 “尊重创新、保护产权” 的良好生态,为我国食用菌菌种研发与创新突破注入持久动力。

     
     
    [ 动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顾问团队  |  会员入会  |  招聘信息  |  收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信息规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002293号-6